《HR部门构建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控的方法》
刘昊斌
1天
行业不限
企业人力资源总监,人力资源经理等
一、人力资源部门法律风险的现状 |
二、现状产生的原因 |
1、很多HR缺乏法律意识 比如不注意保存员工的辞职信,不注意员工在辞职信上的亲自签名,接受电邮辞职信等 2、很多HR过于注重法条,不理解甚至不接受司法实践 比如11个月的双倍工资,比如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等 3、很多HR缺乏实操技巧 比如试用期限的变更与调整 4、很多HR工作具有惯性,缺乏对手中工作的清醒认识 比如受既有员工手册的支配,受老板的指令支配 5、很多HR在面对业务部门时,缺乏工作的独立自主性 比如业务部门要辞退某个人时,直接予以辞退。 6、很多HR缺乏反思与总结能力 比如违犯请假流程是否属于严重违纪,比如被公安机关拘留是否属于严重违纪等 7、很多HR不具备设计解决方案的能力 比如辞退总经理,比如辞退销售总监的谈判方法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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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出身决定了现状 u 很多HR出身于行政、销售,法律出身的HR比较少。 u 国企老HR出身观念调整不及时,也会无形中增加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。 2、环境决定了现状 u HR的日常工作环境多为面对老板,面对业务部门,面对同事,这个环境决定了HR在法律上,没有成长因素 u 法治大环境的变化,使HR无从把握司法实践的变迁。 3、部门的定位 u 服务部门、附属部门等部门定位,使HR无力面对业务部门 4、公司的现状 u 公司规章制度现状、公司业务流程现状 u 规章制度、格式文本建设 u 培训体系的建设 u 注重于风险的流程控制 u 注重于对业务部门的主动性配合,培训业务部门的配合方法 u 寻求支持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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